成都市产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、哺乳假
从女性怀孕开始,就需要足够的时间休息,尤其是在产后,更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恢复身心健康,避免一些妊娠风险的发生。而我国也为了可以确切的维护女性的权益,所以在2021年的时候开面延长每个城市的产假,而成都市就是在2021年的时候,根据四川省生育条例的修改,从而延长了产假、陪产假、增加育儿假等多个方面,下面就是关于成都市具体产假新规定。
2022年成都市产假新规定
成都市是属于四川省,所以具体的产假规定是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实施的,但是近期这一条例发生了很多的变化,产假、陪产假都延长了。
1、产假
四川省内的规定,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所以说根据这一条例,现目前成都市的产假天数为98+60=158天。如果说是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所以具体的产假天数还需要结合这两个方面。
2、陪产假
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。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3、育儿假
根据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,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,育儿假视为出勤。其中育儿假是不包括节假日的,而且可一次休完,也可分多次享受,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。
4、哺乳假
在子女未满一周岁之前,休产假期满,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,这个叫做哺乳假,其视作工作时间。多胞胎的,按照子女数量增加。
上面就是关于成都市的产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和哺乳假的相关规定。当然因为所在单位是不一样的,具体天数标准可能是不一样的,不过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而产假是有不同的计算方式。
成都市产假期间工资待遇
如果是参与生育险的,享受的是生育津贴而不是工资,其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÷30×产假天数(158天),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、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,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,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。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,再发放给职工的,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发放,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,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。如果没有生育津贴是工资,公司不发放也是相同的处理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