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新生儿落户材料整理,提供沈河、大东区电话提前咨询
近日因为疫情的影响,沈阳推出延长新生儿落户时限政策,宝妈们可等到疫情结束后到对应户籍所在地办理婴儿出生登记,宝妈们只需要提前准备好对应的材料,按照下文整理的地址即可,不清楚的也可打对应派出所电话咨询。
沈阳推出延长户口登记时间
沈阳新生婴儿落户实行随父或随母自愿的政策,父亲或母亲一方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,新生婴儿出生即可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。
据了解,目前在沈阳办理落户时间时间限制已经延长至三个月,之前是一个月,超过一个月需要提供婴儿母亲生产时的分娩证明,而如今则不再需要。
相关政策规定:新生儿未在一个月内申报登记的,可在疫情解除日后,凭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正常申报出(tel:19136249486)生登记,为了让居民们正常办理,沈阳公安新推出了以下便民政策:
根据《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婴儿在出生后,需要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,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,具体所需材料如下:
户口登记需提供结婚证
1、宝宝的《(tel:19136249486)出生医学证明》;
2、父母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父母的结婚证;
4、计生部门出具的《落户通知单》。
如果没有出生证明的,需要额外提供接生证明、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,境外出生的宝宝回沈阳办理登记,需提供国(境)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以及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。
目前沈阳在各个地区均设有婴儿出生登记点,如果不清楚需要哪些材料或者对应的流程,可以事先打电话咨询清楚,具体各地区派出所地址电话如下:
一、办理地址和电话
1、沈河区
2、沈北新区
3、铁西区
4、大东区
5、苏家屯区
注:以上统计的信息仅为沈阳市沈河区、沈北新区、铁西区、大东区、苏家屯区等部分地址,完整的可前往“沈阳政务服务网站1”查看。
二、办理流程
1、持出生证明、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先到街道大厅计生科办理“落户通知单”;
2、拿着落户通知单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;
3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(tel:19136249486)即可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注:如果无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书的、往年出生的都需要上报分、县(市)局审批,一般在30个工作日即可审批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