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后拒绝长途出差被开除,女子维权获9万元补偿
日前有媒体报道,广州一女子因入职不久便怀孕,遭到公司百般刁难,同时在表明自己并不适合长途出差的情况下,却遭到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,随后女子维权获得共计9万元赔偿。
怀孕后拒绝长途出差 被公司以“旷工”开除
有种违法开除员工叫“怀孕后拒绝长途出差”
据悉2015年10月份入职广州某美容美体行业公司的古女士,在工作后不久发现自己怀孕,后告知公司,但古女士任职的公司认为古某入职后不久即怀孕,对此有所不满,随后为了让古某自行离职,对古某百般刁难。
公司先是在古女士已经有正规医院怀孕诊断证明的情况下,认为该医院资质不够,要求必须有三甲医院的证明,还安排古女士给公司门卫推拿按摩,美其名曰练习手法。
怀孕后遭开除,法院:公司辞退行为违法
最后甚至安排古女士去新疆出差,而且只安排她坐普通火车去。在古女士表示自己身体情况不适合去新疆出差的情况下,公司以古女士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,随后古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第(四)项的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,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2
怀孕女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,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者禁忌的工作和劳动等,这些都是近年来我国的《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加大了对女工的保护力度的结果。